证券代码:003030证券简称:祖名股份公告编号:2024-044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2024年6月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彩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日将发生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后,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7日为授权日,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7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21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