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证券简称:振邦智能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石春和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
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1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审计委员会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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