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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3023证券简称:彩虹集团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实业”)拟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增持计划期间,彩虹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增持金额

10143964.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接到彩虹实业出具的《关于增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彩虹实业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

52730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6%。

3、除本次增持外,彩虹实业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加投资者信心。

2、增持金额:彩虹实业拟根据情况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24年2月5日增持金额)。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彩虹实业将根据对市场整体趋势及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10个交易

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增持资金来源:彩虹实业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彩虹实业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并将

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彩虹实业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增持金额10143964.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彩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完成后股东名称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例

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273044350.06%5348044350.77%彩虹实业本次增持前持股为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彩虹实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

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彩虹实业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1、彩虹实业出具的《关于增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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