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证券简称:联泓新科公告编号:2025-00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集团”)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670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133556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7113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联泓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联泓集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1(元/股)(股)比例(%)
2024年12月3日至
集中竞价14.46133555001.00
2025年2月27日
联泓集团2024年12月3日至大宗交易12.95266801632.00
2025年2月27日
合计13.45400356633.00
1数据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下同。
1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本次减持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9139200051.7765135633748.77
其中:
联泓集团69139200051.7765135633748.77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联泓集团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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