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4-04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3名,代表股份118139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名(代表15名股东),代表股份111294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名,代表股份68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3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86名,代表股份12619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5774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78名,代表股份68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732%。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序审议议案名称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号股份数(股)结果意见权股份总数比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同意11808660799.9552%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反对440860.0373%通过
1回购数量的议案》弃权88000.0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意11808006799.9497%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反对476860.0404%通过
2案》弃权117400.00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序议案名称表决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号股份数(股)意见所持股份总数比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同意1256705899.5809%
1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反对440860.3493%的议案》弃权88000.06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郑嘉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