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4-03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琴女士主持。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3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66名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部分21名激励对象名单进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
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126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