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10月2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1.00应选人数:5人议案》
1.01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曼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2.00应选人数:3人案》
2.01选举曹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选举韦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0应选人数:3人的议案》
3.01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00《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4.00、5.00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人。
根据相关规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对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
1.00选举票数(应选人数:5人)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1.01√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1.02√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3√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曼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1.04√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5√
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
2.00选举票数(应选人数:3人)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曹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2.01√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韦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02√
会独立董事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03√
会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
3.00选举票数(应选人数:3人)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3.01√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3.02√
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3.03√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4.00√案》《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5.00√案》
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盖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有5位候选人,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