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2024-06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总体出席情况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占公司占公司股东股东股份数股份总股份数股份总人数人数数比例数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6832754475380.2163%67165416454.0511%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331984975478.3318%288466462.1666%
网络投票情况6576949991.8845%6576949991.8845%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8326898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农兴中先生、王迪军先生、王建先生、李曼莹女士、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提案占出席会提案名称占出席会议中表决编号议有效表中小股东选举票数小股东有效表结果决权股份选举票数决权股份比例总数比例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
1.0132705938399.8518%1605627597.0658%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
1.0232705827199.8515%1605516397.0590%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建先生为公司第三
1.0332705627199.8509%1605316397.0470%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曼莹女士为公司第
1.0432705627199.8509%1605316397.0470%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
1.0532705627199.8509%1605316397.0470%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曹云明先生、韦岗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提案占出席会表决提案名称占出席会议中编号议有效表中小股东选举票数小股东有效表结果决权股份选举票数决权股份比例总数比例选举曹云明先生为公司
2.0132705627299.8509%1605316497.0470%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韦岗先生为公司第
2.0232705626999.8509%1605316197.0469%当选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
2.0332705626999.8509%1605316197.0469%当选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方思源先生、陈瑜女士、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提案占出席会表决提案名称占出席会议中编号议有效表中小股东选举票数小股东有效表结果决权股份选举票数决权股份比例总数比例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
3.01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32705627299.8509%1605316497.0470%当选
监事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
3.02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32705626999.8509%1605316197.0469%当选
事选举金元元先生为公司
3.03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32705626999.8509%1605316197.0469%当选
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表决情况议有效表议有效表议有效表股份数股份数股份数决权股份决权股份决权股份比例比例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32747095399.9775%719000.0220%1900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46784599.5539%719000.4347%19000.0115%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表决情况议有效表议有效表议有效表股份数股份数股份数决权股份决权股份决权股份比例比例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32748435399.9816%524000.0160%8000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48124599.6349%524000.3168%80000.048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徐子林律师、蔡慧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