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证券简称:东鹏控股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积极响应“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的倡议,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2021年10月
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01884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
截至2022年10月28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0188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37%,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79215.3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的
时间区间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9月23日。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截止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积极响应“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的倡议,公司拟变更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16018842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018842元。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1173000000股变更为
115698115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销前本次注销股注销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120961801.03%0120961801.0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090382098.97%16018842114488497898.95%
总股本1173000000100%160188421156981158100%
注:1、上述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公司高管锁定股。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
2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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