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方园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5)。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51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591991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