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
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等。
2、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也会存在一定的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在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等方面具有必要性。该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品种: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
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等。
4、交易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授权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违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3)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控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
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
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