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
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会秘书沈洁女士递交的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沈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沈洁女士的辞职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洁女士完成工作交接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沈洁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雅琴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0573-87279999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号 3幢电子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