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
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少明、王周林、褚国弟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