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象新材股票代码00301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沈洁办公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电话0573-80776966
电子信箱 walrus@walrusfloors.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86948852.66923049146.97-2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16553.29178642610.75-9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746678.50176685972.91-96.75%利润(元)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380365.88166976961.96-59.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77-97.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77-97.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8%11.59%-11.2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2259794750.222340803842.15-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62393594.601420476370.19-4.0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6550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王周林境内自然人27.08%2780946020857095不适用0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境内非国有法
11.25%115500000不适用0企业(有限合伙)人
鲁国强境内自然人3.35%34361062577079不适用0
陈建良境内自然人2.25%23139110不适用0上海亚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亚鞅平常心远望其他2.05%21016440不适用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沈财兴境内自然人2.01%20599741544980不适用0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境内非国有法
1.62%16644540不适用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陈云境内自然人1.53%15684000不适用0
殷凤境内自然人1.38%14178000不适用0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其他0.83%8548300不适用0股计划
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晶美投资52.82%的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份额,王周林与晶美投资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无
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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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进展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50)。
3、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3年9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日为9月14日,共授予65名激励
对象股票期权合计145.2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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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3.39元/股调整为23.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3.10元/股调整为22.51元/股,并对已获授但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注销,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591991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实施进展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由15.59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
司开立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5.483万股已于2024年1月24日非
交易过户至“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5.30元/股,过户股数为
85.48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3%。同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计提大额成本费用事项
受溯源影响,公司基于权责发生制对召回货物产生的运费、关税进行计提:2024年第一季度共计提2773.84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527.98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大额成本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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