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证券简称:开普检测公告编号:2024-02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姚致清、李亚萍、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1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4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