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陆健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名,缺席独立董事0名。独立董事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2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性经营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5%以上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2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1(本页无正文,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陆健曹朝阳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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