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证券简称:劲仔食品公告编号:2025-015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5)1100009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91326292.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5208134.14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273330.68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79058663.60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3202432.49元。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2733306.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092737.3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273330.68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79058663.60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9494049.7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09494049.77元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现有股本450894159股,扣除回购账户
3310000股,以447584159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275247.70(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036163.60元,其中包括:(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760915.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34275247.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46%,占公司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43.33%,占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7.85%。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9036163.6098419014.986048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1326292.63209579373.27124621304.56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13202432.49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09494049.7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7935178.5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8508990.1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337935178.58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
337935178.5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208508990.15元的
162.07%。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2020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经营净现金流稳定增长,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