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证券简称:顺博合金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7068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博合金”)
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王增潮、
王启、杜福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杜福昌因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已退出公司实际管理经营,决定退出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杜福昌变更为王真见、王增潮、王启。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四人曾于2011年5月13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在股东会对公司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保持一致行动。2015年3月3日,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共同签订了《一致行动补充协议》,各方确认自2011年5月13日起按《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对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以及其股改后的顺博合金保持共同控制状态,各方同意自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仍按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继续保持
1/4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截至《<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均严格履行了《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的情形,亦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后续信息披露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二、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因杜福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难以继续履行一致行动人对重大事项决策的职责,为适应变化、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经协商一致,于2024年12月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杜福昌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其余三方王真见、王增潮、王启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杜福昌作为公司的股东,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依照其自身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三、本次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杜福昌变更为王真见、王增潮、王启。王真见、王增潮、王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1815602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9.56%。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前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股东名称任职情况直接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直接持股数占公司总股
(股)本比例(%)量(股)本比例(%)
副董事长、
王增潮15021268122.4415021268122.44总裁
王真见董事长14476261021.6214476261021.62
2/4王启董事368403115.50368403115.50
股份不再合并计入实控人
杜福昌无379913595.68股份数
合计36980696155.2433181560249.56注:(1)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杜福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
四、本次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本次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杜福昌变更为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一)《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补充协议已由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四人签署,真实、合法、有效,自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对签署各方具有约束力。该补充协议生效后,杜福昌解除与王真见、王增潮、王启
3/4的一致行动关系。(二)杜福昌解除与王真见、王增潮、王启的一致行
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杜福昌变更为王真见、王增潮、王启。
六、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