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证券简称:奥海科技公告编号:2024-03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531862.0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101157.66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发展战略,并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27604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65624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