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证券简称:中天精装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7055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七年为深圳中天精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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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94家,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2(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梅,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宣德忠,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银,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容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45.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不变。审计
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3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安永华明、容诚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且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容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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