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证券简称:中天精装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7055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天精装”“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安”或“转让方一”)、股东张安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二”)于2024年10月10日与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虎科技”或“受让方”)签署了《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安与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天安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云虎科技转让其持有的中天精装
7404594股股份、张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云虎科技转让其持有的中
天精装1681000股股份,中天安及张安先生合计转让持有的中天精装股份为
9085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合计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169628039.98元。
2、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的5.00%,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云虎科技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云虎科技承诺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其此前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7、本次交易各方还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8、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
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同时,一方或各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天安与张安的通知,中天安与张安于2024年10月10日与云虎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天安与张安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云虎科技转让其持有的中天精装9085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合计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169628039.98元。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转让方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转让方一中天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90334P法定代表人张安注册资本37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张安的持股比例为100%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318-52室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方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转让方二张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张安性别男国籍中国法定代表人张安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受让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受让方云虎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05MADPTPEJ4U法定代表人林枫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林枫的持股比例为51%、陶峰的持股比例为49%成立时间2024年6月28日经营期限2024年6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路47号申亚大厦6楼E座D3-03
许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天安、张安与云虎科技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2:张安
受让方: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协议的签约方在下文分别称为“一方”,转让方1与转让方2合称为“转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合称为“各方”。
(二)交易方案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为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9085594股股份,具体如下:
交易目标公司交易交易目标公司股交易单价(元转股价款总额转让方受让方股本比例
时间份数(股)/股,含税)(元,含税)(%)中天安
20244.077404594
138243769.98
云虎科技18.67年张安0.93168100031384270.00
-合计5.009085594-169628039.98
在本协议完成签订后至交割日前,若目标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交易单价进行累积调整。
(三)价款支付
(1)第一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将
40749091.36元(大写:肆仟零柒拾肆万玖仟零玖拾壹元叁角陆分)电汇至转让方1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将9250908.64元(大写:玖佰贰拾伍万零玖佰零捌元陆角肆分)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2)第二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且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知后七(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减去第一期已支付金额后剩余款项(金额为28372793.63元,大写:贰仟捌佰叁拾柒万贰仟柒佰玖拾叁元陆角叁分)一次性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
方1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减去第一期已支付金额后剩余款项(金额为6441226.36元,大写:陆佰肆拾肆万壹仟贰佰贰拾陆元叁角陆分)一次性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3)第三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标的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金额为69121884.99元,大写:陆仟玖佰壹拾贰万壹仟捌佰捌拾肆元玖角玖分)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1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金额为15692135.00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玖万贰仟壹佰叁拾伍元)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本次交易的交割
1、各方应在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以及转让方1收到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
的第一期及第二期资金(金额为69121884.99元)、转让方2收到本次交易股
份转让价款的第一期及第二期资金(金额为15692135.00元)之日起五(5)个
交易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递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
2、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视为完成交割,标的
股份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股份交割日(“交割日”)。
3、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交割手续,各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如由于目标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如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交易、停牌等原因),则各方同意按照窗口期顺延交易期限。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协议转让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中天精装股份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变动股东本次变动数份变动方式
时间名称占总股本比量(股)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中天安
协议转让/3934497321.65-74045943194037917.58
2024可转债转股张安67240003.70-168100050430002.78年10被动稀释合计4606897325.35-90855943698337920.35月10日云虎科技00.00908559490855945.00协议转让
合计00.00908559490855945.00
注:因2022年8月29日起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为181711861股。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时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根据每次减持时所占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五、本次权益变动定价及股份转让数量的合规性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中天安、张安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安为公司董事、高管,中天安系张安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的转让价格为18.67元/股,交易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份共计
9085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不超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安直接及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份转让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张安、中天安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就股份减持事宜出具的“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