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公告编号:2024-07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和2024年9月3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2024-
062)。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82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31%,最高成交价为15.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4499867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
1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
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以及实施完毕,总共回购股份数量为3082400股,占公
2司目前总股本的1.2431%。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减(+、-)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029370.04%01029370.0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1029370.04%0102937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24785744799.96%024785744799.96%
其中:回购专用证
56562062.28%308140087376063.52%
券账户
三、股份总数247960384100%0247960384100%
注:回购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3082400股,可转债使用前次回购股份进行转股1000股,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增加3081400股。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售,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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