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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道投资)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5 00:00 查看全文

京北方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道投资)

上市公司名称: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北方

股票代码:0029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费振勇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六节备查文件..............................................16

3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京北方/上市公司/公司指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永道投资指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指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天津和道

合伙)指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中证乾元乾元康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准则第15号》指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4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京北方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370231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98%)转让给中证乾元。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本报告书指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公告数据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以截至2024年11月1日总股本619255711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世通阳光新城2幢6单元2楼2号

注册资本:3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海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064690389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12-27

经营期限:2013-12-27至2033-12-2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

企业名称: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5层G区

注册资本:95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费振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064690397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12-27

经营期限:2013-12-27至2033-12-2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费振勇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5身份证号:1101051969********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兼总经理

费振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执行董事兼总经刘海凝女中国中国否理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费振勇男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永道投资,永道投资与天津和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费振勇、刘海凝夫妇控制的企业,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关系结构图如下:

6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永道投资持有京北方3176339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9%;永道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天津和道、费振勇先生合计持有京北方

3608725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交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永道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370231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98%)给中证乾元。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性质姓名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1763397551.29%28061086045.31%

其中:有限售00.00%00.00%条件股份永道投资

其中:无限售31763397551.29%28061086045.31%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420330196.79%420330196.79%

其中:有限售00.00%00.00%天津和道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420330196.79%420330196.79%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2055230.19%12055230.19%

费振勇其中:有限售9041420.15%9041420.15%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3013810.05%3013810.05%条件股份

永道投资合计持有股份36087251758.28%32384940252.30%

及其一致其中:有限售9041420.15%9041420.15%行动人合条件股份

计持有股其中:无限售35996837558.13%32294526052.15%

9份条件股份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双方

转让方: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中证乾元康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格

(1)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甲方转让

3702311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8%。

(2)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2.92元/股(协议签署前一日收盘价14.35元/股的90%),转让总价款(含税价)为478338645.80元(大写:肆亿柒仟捌佰叁拾叁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捌角)。

(3)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京北方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将自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证券交易所规则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2、转让步骤及价款支付

(1)自交易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

款51114186.69元(大写:伍仟壹佰壹拾壹万肆仟壹佰捌拾陆元陆角玖分)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在双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份的转让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315879978.85元(大写:叁亿壹仟伍佰捌拾柒万玖仟玖佰柒拾捌元捌角伍分)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自双方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并取得确认书后(即乙方取得标的股份)10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三笔股份转让款111344480.26元(大写:壹亿壹仟壹佰叁拾肆万肆仟肆佰捌拾元贰角陆分)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以

及印花税、所得税等税负。

3、标的股份的交割

(1)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前两笔股份转让价款

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2)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标的股份的权利、义

务、风险及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

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5、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3)乙方未能在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51114186.69元(大写:伍仟壹佰壹拾壹万肆仟壹佰捌拾陆元陆角玖分)支付

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北方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11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京北方股票的情况。

13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刘海凝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费振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_____________费振勇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

15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16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上市公司名称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号青政大厦7层股票简称京北方股票代码002987信息披露义务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世通阳人名称司注册地光新城2幢6单元2楼2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是?是□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否□否?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360872517

量及占上市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58.28%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323849402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后的持股比例:52.30%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减少37023115股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下降5.98%(占总股本的比例)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时间: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拥有权益的股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方式:协议转让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不适用?

人是否拟于未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来12个月内继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续增持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不适用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是否需取得批

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准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是□否?

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刘海凝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费振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_____________费振勇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此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刘海凝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费振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_____________费振勇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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