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陈爱文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4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44名激励对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该44名激励对象对应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
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97%。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爱文李国庆曾斌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