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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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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 --%

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

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车海霞女士、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已行使权益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15)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拟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时,对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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