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丰富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融资人,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化建”)对和远新材料的应收工程款与湖北楚道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道保理”)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为2年;融资利率为3.80%。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实控人杨涛先生及其
配偶岳棚女士作为担保人,为和远新材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保理业务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担保进展情况近日,楚道保理已将保理业务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十六化建,并提供了相关银行业务交易凭证。公司及潜江特气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与楚道保理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内。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14886.06178138.27
负债总额84164.20146286.46
净资产30721.8631851.81
营业收入3140.514605.25
利润总额640.871276.43
净利润626.061129.77
资产负债率73.26%82.12%
五、三方协议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和远新材料、十六化建与楚道保理签订的《三方协议》
甲方: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10000.00万元
2、公司及潜江特气分别与楚道保理签署的《商业保理合同之保证函》
保理人: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楚道保理支付的应收账款、保理费用、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
付款项和楚道保理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六、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38099.0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4.24%。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三方协议》;
2、《商业保理合同之保证函》;
3、银行入账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