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4-10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中集租赁、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均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运输”)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运输提供不超过5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文涛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资丘大道30号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8月16日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
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4032.0229645.64
负债总额11671.7928051.64
净资产2360.231594.00营业收入7772.016595.38
利润总额62.03-726.85
净利润30.40-726.35
资产负债率83.18%94.62%
四、担保协议及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和远运输前期已与平安租赁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和远运输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借款金额确定。相关协议及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运输与平安租赁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55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计算)
2、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且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
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
及其他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
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2)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2242.8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9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售后回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入账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