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4-10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了相关议案,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11月6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及OA系统发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授予股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6)。
3、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98)。
4、2024年1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如下:鉴于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39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以上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180名变更为141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380万股。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了前述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鉴于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以上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180名变更为141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38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以上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180名变更为141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380万股。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一致,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