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于2024年11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科技”)
股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长期战略目标,此次交易各方综合考虑长期投资战略及锐明科技发展前景、行业未来趋势等综合因素,本着公平、守信、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锐明科技整体股权估值最终确定为6500万元,该估值较锐明科技净资产有较大幅度溢价,锐明科技部分股权转让定价在合理范围内。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智能”)对锐明科技全资子公司锐明科技(东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科技”)提供场地租赁和设备租赁的往来款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公司将积极督促东莞锐明科技向锐明
1智能履行还款义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出售
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0)。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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