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证券简称:新大正公告编号:2024-0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重庆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许翔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审议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