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3证券简称:豪尔赛公告编号:2024-036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
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
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
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1、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恒新,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豪威,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
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恒新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一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豪威、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
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市场情况等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