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推举独立董事梅运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五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放弃权利对应的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梅运河吴传娇汪涛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