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证券简称:亚世光电公告编号:2024-05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4680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82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2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434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1809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50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87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32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边瑞群女士、林
雪峰先生、JIA LINGXUE 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825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4%。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 选举边瑞群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697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4%。
边瑞群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林雪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72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4%。
林雪峰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 JIA LINGXUE 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69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3%。
JIA LINGXUE 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谦女士、佟桂萱女士、张晓冬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王谦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69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王谦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佟桂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69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2%。
佟桂萱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晓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79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9%。
张晓冬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昶先生、孙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佩姝女士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黄昶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79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2%。
黄昶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孙兴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570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9%。
孙兴平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建胜、周书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