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证券简称:恒铭达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会、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总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二)2024年3月3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共 10项议案。
(三)2024年4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1项议案。
(四)2024年8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五)2024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共6项议案。
(六)2024年10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共2项议案。
(七)2024年11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项议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列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修订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五)监督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能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八)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使其决策、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高效;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理性,督促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为有效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不断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