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证券简称:恒铭达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议案编码议案名称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2为特别表决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年9月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荆怡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议案同反弃议案名称该列打勾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是否委托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