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证券简称:宇晶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杨宇红和杨佳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晶股份”)分别于2024年 7 月 9 日和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和《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后)》,经审核,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
更正前: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和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乙方代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后: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和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乙方管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更正
更正前: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
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代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 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
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代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但并不意味着杭州雀石成
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基于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更正后: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
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管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 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
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管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的更正
更正前: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
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代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 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
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代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但并不意味着杭州雀石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基于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更正后: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
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管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 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
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管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0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更新后)》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