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的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依据,并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涛、李薇、贾光智、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