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证券简称:新疆交建公告编号:2024-09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交建”)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紧密结合地方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通过共抓新机遇,协同推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与山水温宿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温宿能源集团)以及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投建集团)共
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疆交建(阿克苏)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该公司设立后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核准登记有关事宜。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山水温宿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山水温宿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文化路3号国企办公楼4层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2MACAN72B5X
6.法定代表人:王荷冕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园区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东五路电商
大楼七楼710室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059590274XD
6.法定代表人:陈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交建(阿克苏)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公司名称:新疆交建(阿克苏)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公司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市温宿县
4.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比例认缴金额(万元)
1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2040.00
2山水温宿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9.00%1560.00
3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400.00
合计100.00%4.000.00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经营范围:油田道路维护、矿山、公路、铁路、市政、建筑、水利、园
区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建材销售、新能源、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各类新兴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劳务派遣等。(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声明
1、本协议的签订主体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水温宿能源投
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作为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2、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协议的甲方;山水温宿能源投资开
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乙方;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丙方,三方共同构成本协议的构成主体。
(二)投资方案
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在温宿县合资登记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持有拟设公司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乙方持有拟设公司39%股权,成为参股股东;丙方持有拟设公司10%股权,成为参股股东,具体出资金额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金额(万元)备注
1新疆交建51%2040
2能源集团39%1560
3投建集团10%400
合计100%4000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甲、乙、丙三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投资总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且三方成立合资公司项目经各自控股股
东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式履行前,甲、乙、丙均需向互相提交各自股东批准三方组建合
资公司的正式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且正式生效前,甲、乙、丙任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资公司留存一份,工商登
记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坚持做强做大工程建设板块业务,增强公司在全疆工程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强化与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合作,拓展基建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
(2)存在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新设立控股子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及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发挥公司的责任担当,助力当地实现税收和人员就业;同时本次投资拓展了公司的市场空间,强化了地州区域的产业布局,从而实现区地、企地合作共赢。
六、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投资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合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