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证券简称:长城证券公告编号:2024-08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发出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寅先生召集,于2024年
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