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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38证券简称:鹏鼎控股公告编号:2024-05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律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人员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除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产生的批量非交易过户行为外,共108名核查对象(含3名内幕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事项。经公司核查及上述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上述10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时点安排,其本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中,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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