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4〕24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就“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
解释第18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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