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
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时涵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时涵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协助董事长处理管理事务。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正常进行,张时涵女士履
职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结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时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时涵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时涵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新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新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周新娥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真号码:010-63861700
邮箱:xxzbg@eeae.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 C 区 4 号楼
邮政编码:100195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20.58%的股东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周新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周新娥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周新娥女士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2附件:
周新娥女士简历周新娥,女,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8年
3月至2006年5月历任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干事、会计,2006年5月
至2012年1月任陕西天山西瑞面粉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12月至2019年8月历任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2025年2月任陕西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5年2月至今任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新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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