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119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1/6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98元/份调整为16.68元/份。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68元/份调整为16.38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75.8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20.039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38元/份调整为16.08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1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2/6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2.531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1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0.6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08元/份调整为15.83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
1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308.2701万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83元/份调整为15.73元/份。
3/6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4年12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6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过调整后,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83元/份调整为15.73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6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
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及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