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51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0月18日总股本
45748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
1/5应调整。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反馈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457489586股,较
2024年10月18日总股本增加106股,系因“宏川转债”转股导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2024年12月
6日,公司总股本为457489586股,鉴于目前仍处于“宏川转债”转股期及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期内,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宏川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行
权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2/5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
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证券账户代码证券账户名称
108*****117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208*****147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
301*****247林海川
402*****359李小力
502*****881甘毅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2月6日至股权
3/5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宏川转债”转股价格18.86元/股,调整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18.7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咨询联系人:王明怡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咨询传真:0769-88661939
4/5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