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24-11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6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6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6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68%。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1/9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
4月22日至2022年5月1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22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5月1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2/9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8.70万份,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8.5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6320455股增加至
298905455股。
7、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13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1.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2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4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6元/股。
8、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5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办理完成29.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和30.1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0、2023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3/9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
12、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3年9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激励计划涉及的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3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7.98万份;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00万股。
15、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6、2024年4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18.11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17、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4/9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5.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8、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9、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2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8.28万份;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60万股。
二、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30%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40%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3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
10月14日开始。
5/9(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备注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情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是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任一情形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经审计,公司2021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
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30亿元、36.30亿不低于50%;是元,增长率为62.79%,以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不低于考核目标增长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率50%;公司2021年、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扣除非经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
6/9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
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的数值分别为7079.64
万元和22939.18万元,增长率为
224.02%,不低于考核
目标增长率40%。
因此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达标。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4名激励对象在2023
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是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果中为“合格”。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1月6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6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68%。
7/9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预留获授剩本次可解除预留获授已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余未解除限限售数量占姓名职务的限制性的限制性股限售的限制售的限制性公司现有总股票数量票数量性股票数量股票数量股本的比例
赵楠楠副总经理6.001.801.802.400.0046%
中层管理人员(3人)16.004.804.806.400.0122%
合计(4人)22.006.606.608.800.0168%
注:(1)上述“预留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预留获授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3886935.71%-66000223226935.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6973379894.29%+6600036979979894.31%
三、总股本392122491100.00%0392122491100.00%
注:“本次变动前”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9日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数量尚未考虑解除限售后的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5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回购注销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8/9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