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证券简称:蒙娜丽莎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044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2.33元/股),已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蒙娜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26.27元/股),则“蒙娜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
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详见2024年10月15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文华南路保利中心 T2 栋蒙娜丽莎大厦 30 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5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