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证券简称:金奥博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
财产品、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凭证等金融资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合作银行审批的
合同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资产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及担保形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及办理。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资产池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自身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及办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增加。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
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3、开展资产池业务,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置换保
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物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质押物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可能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物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保证入池质押物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