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
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