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伊恩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