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三、备查文件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